序号 | 时 间 | 内 容 | 工作要求 |
1 | 3月31日前 | 学位论文自检:学生自检、导师签字。并将电子文档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 自检要求: 1.论文篇幅不低于3万字。 2.学位论文书写格式见《四川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统一规定》(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 3.提交论文自检表(需由导师签字确认论文是否达到送审要求)(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 4.论文电子版Word 2003版本所有信息齐全(学生、导师名字不隐匿),按照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如:30908020303高大尚。 |
2 | 4月2日 | 随机抽取学校集中送审学位论文。 |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到校学位办按20%比例随机抽取学校送审论文。剩下80%由学院送校外盲审。 |
3 | 4月3日 | 学院将送审学位论文电子版通过OA 系统提交邱雯婷老师处。 | |
4 | 4月3日 | 学位论文初检:研究生处集中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并下发检测结果;检测通过学生按要求准备送审论文打印稿。 | 1.复制比≤20%论文可送审; 2.20%<复制比≤40%论文需整改待复检; 3.复制比>40%论文须延期半年或一年。 4.合格论文提交送审纸质装订稿三份和电子稿(纸质大小为A4,论文中学生和导师名字均需隐匿处理)。 |
5 | 4月6日 | 学院将集中送审的学生提交的论文打印稿和论文电子版(送审用)交培养科邱雯婷老师处。 | |
6 | 4月11日 | 论文复检:论文“学术不端”复检并下发检测结果 | 1.复制比≤20%论文可送审; 2.复制比>40%论文须延期半年或一年申请; 3.合格论文提交送审纸质装订稿三份和电子稿(纸质大小为A4,论文中学生和导师名字均需隐匿处理)。 |
7 | 4月13日前 | 研究生处负责集中抽审学位论文送审; 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其他学位论文送审 | 1.请评审专家在4月25日前返回评审意见。 |
8 | 4月28日前 | 研究生处收回抽审论文评审意见,并返回给二级学院 | 1.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2人同意答辩,方可进入答辩程序。若有1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申请人应根据评阅专家综合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供详细修改情况说明;如不修改,则应由充分的事实根据,并提供有关的详细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均须经申请人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议。若有2位以上(含2位)评阅人提出否定意见,终止本次答辩程序。 2.答辩程序终止后,申请人须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其学位论文进行实质性完善和修改,半年后一年内按程序重新送审进行评阅。第二次评阅仍未通过者,取消答辩资格,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 |
9 | 5月2日-5月11日 | 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 | 研究生处在5月2日前下发集中送审评阅意见书。研究生修改论文,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反馈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 |
10 | 5月10日-15日 | 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查研究生答辩资格 | 1.5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论文答辩相关资料提交研究生处审核(包括答辩申请表、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间安排等)。 2.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请参阅《四川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五章学位论文的答辩。 |
11 | 5月16日-20日 | 研究生处审查答辩资格 | 研究生处下达答辩委员会通知书。 |
12 | 5月21日-25日 | 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推荐优秀论文 | 答辩过程有质疑的填写《四川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报告表》(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 |
13 | 5月30日前 | 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 | 审核毕业、授位名单,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
14 | 6月1日之前 | 提交硕士论文最终(存档)稿的打印版及电子版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 电子版为word2003版本;打印稿三份:二级学院一份(存档),研究生处二份;若评选为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则上交打印稿四份;(大小为A4;导师,学生均要签字)。 |
15 | 6月中旬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 | 培养科、学位办准备会议材料。 |
16 | 6月中旬 | 录入学位信息、提交学位、培养资料 |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 |
17 | 6月中旬 | 学位授位仪式 | 各二级学院按学校要求组织研究生参加授位典礼。 |
18 | 6月中下旬 | 办理离校手续 | 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 |
请2018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否则将无法顺利进入毕业环节,后果自负。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