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校长特别奖” 评选工作(本专科生)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发布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25-03-13浏览次数:26

管理学院全体本专科同学:

为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成绩特别优异、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全面发展,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川轻化〔2023122 ) ,现将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提交

(一) 3 月 17 下午5:00前,申请学生按照本文后述的邮件提交格式要求提交附件 2 申请表到邮箱2922272093@qq.com,并在表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等

(二) 3 21 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基本情况、参评材料对照评选办法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由学校进行后续评选等过程。

(三) 申请学生所有支撑材料获得时间截止 331日,逾期获得的不再提交;有关表彰、奖项及结题等已经公示无异议,但未收到证书或文件用以佐证的,需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说明。

(四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在3月26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A2-522。

二、评选办法及补充说明

(一) 评选办法及程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 评选办法》(川轻化〔2023122) 文件规定执行。

(二)符合本、专科学生评选基本条件,同时满足具体条件1至9项中的5项(含5项)以上的本、专科学生,经本人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党委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可进入“校长特别奖”候选人名单。

() 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所获奖项、荣誉不适用于本评选中的评选条件。

三、来件礼仪规范

1.来信应当在主题中以“【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本科-会计学201-张三”字样对邮件进行明确标注;

2.附件命名方式为“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申请表(本、专科学生)-本科-会计学201-张三”

 

 

附件:

1.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川轻化〔2023122 )

2.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申请表(本、专科学生)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3月13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评选办法.docx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校长特别奖”申请表(本、专科学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