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通知》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在评选过程中,各团支部、班级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该班或该生评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院团委学生会辖属部门(除学生安全部)、学生党支部工作小组需严格按照上一学年学生干部、干事名单确定评选优秀个人名额。
二、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评选范围与指标
以2023-2024学年班级、团支部及学生组织数据为准,已毕业及今年专升本、新生班级的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1)先进班集体:按学生班总数的10%评定,2023-2024学年评定10个先进班集体,每个获奖班级颁发200元的奖金和奖状。申报材料由团委学生会组织部负责。要求上一学年内,班级无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的成员。
2)先进团支部:按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评定,2023-2024学年评定10个先进团支部(包括1个研究生团支部),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元。申报材料由团委学生会组织部负责。要求上一学年内,团支部成员无违纪行为。
3)三好学生:班级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选1人,需获得上学年的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申报材料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4)优秀学生干部:班级班委(除治保委员)、院团委学生会辖属部门(除学生安全部)、学生党支部工作小组干部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需综合素质排名在专业排名前50%。班级评选1人,团委学生会辖属部门(除学生安全部)、学生党支部工作小组按学生干部数的10%评选。申报材料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治保委员和心理委员计划单例,不参与此次评选。
5)优秀共青团干部:班级团支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院团委辖属的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副部长及以上成员纳入“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范围,需综合素质排名在专业前50%,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要求。班级评选1人。院团委辖属的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按学生干部人数的10%评选。申报材料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6)优秀共青团员:各团支部在符合条件的团员中评选1人,需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上一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且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申报材料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7)社会活动积极分子:院团委学生会辖属部门(除学生安全部)以及党支部工作小组干事纳入“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范围,按学生干事数的5%评选。申报材料由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8)学生会学生安全部计划单列,不参与此次评选。
9)在满足文件中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体条件由辅导员老师或班委会根据自身专业情况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个人需经辅导员审核后才能上报。
三、参评要求
评选要求参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3〕123号)执行。
先进团支部所属团员、团干部均须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中规范体现,上一年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或“五星级”。先进班集体与先进团支部由各班级、团支部,根据表彰条件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申请先进团支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团体需要提供以下数据和证明材料 1)提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及比例 2)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及比例 3)成员平均学分绩点平均数(由学术办统一导出) 4)志愿服务总时长 5)成员参加创新创业活动总人次和获奖证书等 6)四级、六级、计算机等级、普通话二乙以上通过人数及比例 7)成员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表彰和获奖总人次和证书 8)评选年度内,班级、团支部向院级及以上媒体(学院官网、QQ、微信公众号)投稿介绍本支部、活动开展、工作成果等内容,被公开发表的,可优先推荐 9)班级相关制度等(选择性提交)申报材料由团委学生会组织部负责。
参评学生应满足《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应条件,并在2023-2024学年正常考试(或考查课)中不得有未通过课程;在上一学年无受处分记录;新转入学生(未在新班级学习一学年以上的)回原班级参评。
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只能选择一项申报,所有参评学生申请表需由现任辅导员签字确认无重复评优的情况。若发现重复评选现象,仅保留其中一项,且不再递补。
四、评选安排
各班、团支部、学生组织进行评选,完成后,交纸质版登记表给辅导员和负责老师签字后,以班为单位在9月23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电子)交于自贡尚美楼261、宜宾A2-522、团委学生会办公室(bangongshi2162023@163.com)或组织部(485899010@qq.com)。电子版材料,先进个人发办公室邮箱,先进集体发组织部邮箱:第一个材料为登记表,第二个材料单独建一个文件夹,为证明材料:先进个人应有材料为默认格式的学生成绩单、上学年担任干部证明(需辅导员签字)等;先进集体提交材料根据第三条下考察指标序号建立相应文件夹(例:3学分绩点)。评选先进个人需再将附件3(先进个人)的汇总表放进最终的压缩包。最后发给办公室和组织部的压缩包以“评选项目+专业班级”或“专业班级姓名”命名,例:优秀共青团员+工商211张三;先进班集体工商212班。打包后发至对应邮箱。上一学年度青年大学习情况由团委学生会统一核对。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先进学生集体和个人登记表.doc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评优汇总表(先进集体).xlsx
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评优汇总表(先进个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