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

作者: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8-21浏览次数:1318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适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会计硕士                  学科代码:125300

一、专业概况

四川轻化工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MPAcc)项目依托学校和管理学科的综合优势,突出管理、经济、工程技术学科交叉与创新,以特色行业为背景,以培养“厚基础、强交叉、重能力”,立足区域发展,切合职业动态,弘扬会计之道的卓越会计师为己任,不断创新会计专业硕士培养体系,全力培养一批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执着的学习力、缜密的思考力、非凡的领导力和精准的执行力,“精会计、善管理、懂技术”的区域经济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人才。将本专业建设成为具有卓越影响力的会计人才培养基地,打造成为特色行业精英会计人才培养摇篮。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操守、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管理型会计人才。基本要求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能够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2、掌握会计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战略意识,敏捷的分析决策能力,强烈的创新精神,成熟的敬业心与伦理观,具有会计领导工作潜质。

4、熟练掌握和运用数据处理技术,支持企事业单位正确决策,具备信息技术支持下数据分析与管理决策能力。

5、熟练掌握英语,能熟练阅读会计专业的英文资料,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数据分析处理方法,具有较强的管理决策分析能力。

6、熟悉特色产业发展运营尤其是酿酒行业运营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

三、培养方向

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不区分具体培养方向。

四、学习方式及学制

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培养年限2.5-4年(含休学),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培养年限3.5-5年(含休学)。其中,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理论课程学习为 1-1.5年,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

采用系统的理论学习、导师指导与自学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注重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具体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三阶段递进方式培养,具体如下:

1、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课程教学注重理论教学和能力素质培养,重视采用案例教学、沙盘演练、现场参观研讨、社会调查和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并逐步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开辟第二课堂,聘请实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和政府监管部门等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有针对性的实践性专题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教学。

3、采用综合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方式,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小论文等形式,授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自由选择并组合测试评定成绩。

4、着力强化实践环节教学,注重应用能力提升。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案例研发、论文写作指导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取得实践课程学分。

5、成立导师组,实行“双导师制”,聘请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有关专家共同承担研究生培养指导工作。学位论文体现“学以致用”的特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6、培养过程中重视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要求导师在培养过程中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和实践课五种类型,对同等学力和本科学历非会计类专业学生设置补修课,只需考核成绩不计入学分。具体课程及学分参见课程设置表。

2、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5学分,其中必须课不少于25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2学分,实践课不少于8学分。

3、课程期末总评成绩大于或等于70分,可以获得该门课程对应的学分;低于70分为不及格,不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必须在学习年限内参加重修,重修考试与下一级研究生同卷同堂进行。

4、同等学力和本科非会计类专业学生必须补修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4门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如果通过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中级职称考试相应科目可以免修该类课程,相关考试补修课程提交成绩单后方可进入开题阶段。

六、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条件。会计硕士学生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学分、学位课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中期考核。

2、中期检查内容。包括课程学习、实践能力和思想品德三部分,总评成绩中学位课加权平均分占70%,实践能力占30%,思想品德以合格不合格记。

3、中期检查合格的学生,才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七、专业实践

实践课包括实习实践、案例研究与开发、科技竞赛、学术活动及特色培养活动等。

1、专业实践。全日制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由实习单位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导师成绩评定合格后可获得5学分。具有3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由单位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导师成绩评定合格后可获得5学分。

2、案例研究与开发。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是指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并入选全国教指委案例库、参加全国教指委举办的学生案例大赛、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公开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等。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导师考核合格后学生取得2学分。

3、学术活动。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相关学术活动,必须参加5次以上相关讲座或学术论坛,每次学术研讨活动要有至少20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经导师认定后合格。

4、特色活动。在学期间必须参加拓展训练、实战财经、管理智慧、技术集锦等特色培养活动,经导师认定和学院审核后合格。

5、科技竞赛。鼓励会计硕士研究生参加企业管理挑战赛、创业大赛、项目实战等实践活动。

八、学位论文

1)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修满规定的45学分并达到其他相关要求,中期考核合格以后,才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要体现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有明确的会计职业背景和实际应用价值。论文类型一般应采用案例分析、调研(调查)报告、专题研究、组织(管理)诊断等。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内容相关,不提倡纯理论研究的论文。学位论文的篇幅一般不少于2.5万字。

3)会计专业硕士应在导师的指导下于第3学期中期进行开题工作,导师应提前给学生布置任务及明确研究方向,使学生提前进入论文选题与开题的准备工作。开题报告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在第3学期的期末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开题答辩,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充分论证,然后综合评定是否开题,审议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首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在6个月内补作。通过开题报告后,才能进行论文写作。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并经导师组批准后,进行相关资料收集、社会调查和论文撰写工作。由于特殊原因需对论文题目做出重大调整的,须经过必要审批程序并相应延迟答辩时间。

4)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由管理学院负责,学生提交中期报告予以审核。中期考核小组对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与预期目标的差距等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中期考核安排在每年3月下旬或9月下旬进行。论文初稿由导师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根据意见修改后定稿。

5)所有申请答辩学生必须经过严格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出具书面结论),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否则不能进入预答辩环节。

6)管理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在第5学期的期末针对进入预答辩环节的学生进行诊断答辩,预答辩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正式答辩。如学生预答辩未通过,经认真修改并征求导师同意后,可再次申请预答辩,如再没有通过将予以延期答辩。

7)学位论文采取“全盲”评审,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所有专家评阅意见在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

8)研究生答辩必须满足学院制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相关要求,并且需要通过预答辩环节后才能申请正式答辩。论文答辩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奇数)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应有12名校外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的专家。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论文方为通过。

九、毕业及学位授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满足学院制定的如下学位授予标准之一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取得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同时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1、以四川轻化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2、获得全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奖励或者参与编写的案例入选全国 MPAcc 教学案例库、哈佛案例库、毅伟案例库、全国 MBA 教学案例库。

3、获得由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学会等主办的学科竞赛国家级奖励。

4、撰写的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所批示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