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各级学生:
按学校教务处通知,本期末、下学期初在规定时间内办理2019-2020学年第1学期重补修手续及补考确认,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重修、补修课程:
1、 非毕业年级为各学年单学期课程,对应开课学期报名,如大一上的课只能在大二上、大三上报名(本科大四以下、专科大三以下为非毕业班);
2、 毕业年级为各学期课程,可不对应学期报名,所有课程都可申请(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为毕业班);
3、 所有学生限定重补修学分总数≤25学分。
二、 重修、补修手续及补考确认办理时间:
1、2016级本科、2017级专科各学期课程,2017、2018级本科和2018级专科单学期课程,重补修办理时间:7月2日-9月13日;
2、2016级本科第6学期、2017级专科第4学期课程,8月1日开始办理重修,9月18日前根据最终成绩联系学生所在学院确定是否撤销重修课程报名。
3、补考确认时间:2019年8月1日—8月18日
三、重补修办理程序:
1、重修办理: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点击“报名申请”>>“重修报名”>>“跟班重修”或“重修报名”,根据修读指南要求选择重修的课程报名。
2、补修办理:学生手工填写补修申请表于9月13日前交本学院学术办。
3、未申请重补修的学生不允许参加重补修考试,私自参加考试所获成绩无效。
4、请参加重补修的学生按时报名,本次报名不安排补报。
5、重修费缴费时间、方式、金额另行通知。
四、补考确认要求:
1、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符合规定的学生可参加下学期初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
2、学生在补考前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确认补考课目,流程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补考确认”>>选择需要参加补考的课程进行确认。补考前没有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补考确认而参加补考的同学,补考成绩将不能录入教务系统,视为放弃补考资格;如果补考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补考确认而旷考的同学,成绩将会被记录为旷考。
3、根据补考规定,不符合补考要求的学生,确认后参加补考成绩无效。
五、特别提示(延期毕业学生不读此条):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2015级后“相应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理工类≥2.00、其它学科类≥2.30”,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中“学生学业情况查询”中“当前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查询授位绩点,并通过“教学执行计划查看”查询学位课程。如何查询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和学位课程,见管理学院主页教学通知处的《关于使用教务系统查询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和学位课程的说明》。
四川轻化工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办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编辑: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