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四川省普通高中教育实际,四川省教育厅特制定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我校对此予以了高度重视,于2017年12月推出了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活动。

为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培养我院会计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进一步引导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提升综合素质,扩大学生对“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认识与了解, 2018年7月6日,会计系举办了“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指导专题宣讲会”。2016级会计学专业全体学生在临港校区A2-217教室聆听了系主任王霞教授有关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认证的解读。
王霞教授主要强调了三个事项:一是作为本科大学生获得毕业证与学位证的条件不同,获得毕业证的必要条件是各学年核心必修课程的平均绩点达到2.3及以上,即核心必修课程的期末成绩平均要达到80分及以上。二是关于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条例规定的条件必须要达到六条及以上。其中,王霞教授着重强调了认证条件中发表学术论文一项,鼓励学生结合所学专业知识拟出选题,和相关研究方向的教师建立长期互动联系,利用假期在老师的引导下进行学术论文的研究与撰写。三是对期末考试的纪律进行了强调,提醒学生要切实通过自己的努力学有所获,水到渠成的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而不是靠投机取巧。
通过本次宣讲活动,学生们表示对于大学生综合素质认证、“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条件有了更具体、明确的认识,及时提醒同学们对既往的大学生活进行反思,对于未来的学业规划有了更明确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