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党总支委员会讨论,现将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10月31-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管理学院学工办实名反映或咨询。
作者: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133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党总支委员会讨论,现将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10月31-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管理学院学工办实名反映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