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重修、补修的通知

作者:何飞池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8-25浏览次数:138

关于办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重修、补修的通知

一、 重修、补修手续办理时间及相关说明
       1、16-17-1学期重修、补修办理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9日;
       2、13级本科、14级专科已属于毕业班,原则上毕业班学生大四下学期没有重修、补修资格,故本学期开校前毕业班学生需清理好学分,如还差学分应在本学期完清,毕业班重、补修课程可不按学期限制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仔细清理)。13级本科、14级专科除外的修业班学生重、补修报名只能对应课程学期申请,如:大一上学期的课程只能在大二上学期、大三上学期申请,以此类推。
      3、请12级本科、13级专科延期毕业的学生在2016年9月1日-9月9日期间到管理学院教学办何飞池老师处报道,报道后清理学分及申请重、补修。本通知附延期毕业学生名单。
      4、请有参加“四川理工学院交换生”交换学习的同学在2016年9月1日-9月9日期间到管理学院教学办何飞池老师处报道,报道后清理学分。
二、办理程序及相关事项
      1、学生填写《四川理工学院重新学习课程申请表》或《四川理工学院补修课程申请表》(1份)在手续办理时间内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申请表可在教务管理系统里下载。
      2、学生按届时学校通知时间到计财处缴费。
      3、开校申请了重补修的学生应及时在17-16-1学期的第三周左右查看教务管理系统首页“二级学院公告栏”、“提供下载栏”里的各学院重补修安排(重补修课程不会出现在课表里,也不会通知到个人,请注意)。注意重补修课程参照该门课程开课学院重补修公告,如外语对应外语学院重补修公告,高数对应理学院公告,计算机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对应计科学院公告。自然科学导论、文献检索、军训及一些素质选修课程对应教务处公告。请报名重补修的同学准确了解自己上课的方式、地点、时间,按时上课。
     4、请重、补修学生在16-17-1学期看到重补修名单后,第一时间与认课老师联系,与任课教师确定名单及上课方式。如若没有没有第一时间联系任课老师,视为未参加重修、补修报到。重、补修无效。
     5、16-17-1学期重补修安排跟班或辅导答疑的学生:请跟班学习的学生必须跟班进行学习。辅导答疑的学生必须一周自觉与任课老师进行两次辅导答疑,否则重、补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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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教学办
2016年8月25日

 

 

编辑:何飞池